政府補貼換手機, 然後原本 66 月租只能換成 3G/4G 18x 以上的月租, 讓業者賺.

結果補貼的錢還是來自稅金, 月租費又提高, 到底是誰賺到?

這不是政策性買票, 什麼才是政策性買票? 啊, 對不起, 這是劫貧濟富.

如果要使用者換, 就要 3G/4G 也要推出同等的費率, 而不是用較高月租再補貼, 這樣定價權還是被業者牽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