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售業, 公司有規定站櫃誤差超過一定額度, 會有罰款.

在想以前聽說郵局幫 PCHome 24H 購物送貨, 遲到時 PCHome 會給 100 元補償, 但也會向郵局要錢, 郵局也把這成本轉嫁給送貨員.

晚上聽到東森購物的人員質疑我, 我在想會不會是要負擔相關的運費或罰款, 而讓這人員有怒氣?

至少當下沒有吵起來, 我也沒有把其他東西一併退掉, 也許也沒有造成他被公司主管釘.

反過來想, 往往公司用得設備比較好, 所以很多人會偷拿公司的物品私用, 因為公司想長久營運, 希望物品用好一點, 也比較貴, 卻往往是一般人難以在生活中想像的高價.

而購務網站的工作人員是否也卡在這制度中? 賺的錢是公司股東的, 罰款卻是罰員工的? 這比例或金額該如何拿捏? 能維持公司營運, 讓員工心甘情願, 又不會讓員工覺得是負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