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思考的, 是資料庫設計時, 該從什麼角度切割.
比如常見的通訊錄, 是像這樣:
姓 名│電   話1│電   話2
陸仁賈│0286686966│0223915081
陸仁以│07-1234567│
陸仁秉│0222342238│

不過如果資料庫, 也許可以像這樣:
a. 個人:
個人代號│姓名
1│陸仁賈
2│陸仁以
3│陸仁秉
b. 電話(或電話類型的資料)
電話代號│電話
1│0286686966
2│0223915081
3│07-1234567
4│0222342238
c. 個人與電話對照
個人代號│電話類型│電話代號
1│個人│1
1│公司傳真│2
2│公司│3
3│個人│4

以第一種表格式, 最像 Excel 作法, 也是很多小型資料庫的作法, 程式撰寫時特定欄位就對好了, 不過因為資料較容易有空白, 所以也往往會造成資料庫較大.

第二種作法則是再把實體資料(如電話)與業務上特性(如個人/公司)分開, 如果再遇到電話號碼變動等狀況, 較容易修改, 不過程式就需要再處理對照的部份; 由於實際上的資料若不需要, 就會刪除, 也可以減少資料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