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學校為了保護"財產", 或為了省下管理成本, 所以不允許專案申請"印表機"等設備, 而實務上印刷的成本及方便性, 其實就會讓申請人買"很特別的碳粉"來報帳, 很多公司也都能生出這種發票, 方便申請人核銷; 數十年來始終如一, 學校單位不知道嗎? 政府不知道嗎? 上下交相賊吧....

也許, 政府可以讓申請人申請的設備, 改成以學校為單位由政府統一購置或先購買再補助, 這樣財產能管理, 申請人也能跟學校借用或歸系所共用, 而不必浪費太多行政成本, 才能讓研究更專業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