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 族要注意, 別被多扣健保補充費哦! (適用: 雇主及自營業主、自營作業者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等健保第二類身分)


SOHO 族要注意, 別被多扣健保補充費哦! (適用: 雇主及自營業主、自營作業者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等健保第二類身分)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一條: "....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 並....向保險人繳納", 很多單位可能為以為要預扣 2% 的補充保費;

但實際上, 健保法第二十條第二類身分的"雇主及自營業主、自營作業者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是符合第三十一條"免予扣取:三、執行業務收入。但依第二十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行業務收入,不在此限。"

也就是原本健保局想對於"兼差收入"加收保費, 可是會造成執行上的問題, 例如我是無正當職業, 所以在職業工會加保, 再去接案子做, 屬於"自行執業者", 可是收入就可能會被預扣 2% , 但我屬於不應該被預扣的身分, 接案子的時候就要讓對方知道, 以免白白重複繳保費了.


(2012/12/14補充)
二代健保又名"補充保費", 就是因為:
1. 業務類: 低本薪但高獎金.
2. 兼職類: 有薪資外又有兼職.
3. 股票族: 額外股利收入.
而本薪部份計算的健保費, 已經在每個月發薪水時扣掉了; 這次補充保費, 就是以"本薪沒有繳"的部份計算, 才會叫"補充保費".

以演員或其他職業人員, 除非本來有"正當工作", 那屬於健保第一類身分, 演出的酬勞就算兼職, 才需要繳補充保費. 如果本來"無正當工作"(真沒禮貌:p), 那屬於第二類身分, 演出等收入都是不固定的, 所以每個月自己向職業工會申報, 就不會有額外的補充保費了.

所以各位屬於第二類身分的民眾, 接 case 時務必準備職業工會投保證明, 再跟對方講, 這是健保局自己寫的(健保法31條), 請對方不要預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