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與部長"的問題越來越"枝微末節"化.


感覺"學生與部長"的問題越來越"枝微末節"化.

最大的問題是: 媒體壟斷的風險.

從國民政府在台灣之後, 透過國立編譯館的教科書與報禁, 電視只有三台, 都是官方的意見, 民眾罕能聽見其他意見.

只是媒體資本化之後, 未必是由政府, 而是由"有錢的人"說話, 政府可以在更後面鉗制, 媒體壟斷的風險, 就是相對弱勢意見的被剝奪, 而失去"多數尊重少數"的可能性.

教育部長代表著官方立場, 動作是否可議, 也就是"間接民意(民代)"質詢時, 由民代邀請的"陳姓民眾(我沒說是學生, 我也覺得不應該說是學生)"來陳述意見.

以民主社會的立場, 民眾本來就有陳述意見的權力, 而不會受限於職業, 性別, 種族等限制, 陳姓民眾對這件事, 陳述了意見, 這不是很基本的民主底限嗎?

所以要說"陳姓民眾"有不禮貌, 言詞不當, 有其他法律可以處理, 應該由"受害者"去提告, 而不是由媒體用假的倫理, 形式上的倫理, 甚至是另一種"制度暴力"去攻擊了.

官是"公僕", 憲法"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主權所有人(國民)對"公僕"提出意見, 有什麼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