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志工有再多經驗, 在角色的分寸上, 就是志願參與, 而受到工作人員委派工作, 協助工作的完成.

尤其社大的志工, 往往都是長輩, 已經有很多既有的經驗, 如果與工作人員期望的工作方式不同, 應該以討論何種方式為佳, 或工作人員認為品質足夠時, 授權志工以其他方式處理.

但態度上絕不能有這些狀況:
1. 將工作委託志工後, 行政人員摸魚.
2. 分內工作未經整理, 就直接請志工處理.
3. 要求志工達到不合理的標準.
4. 以不佳的態度要求志工處理.